2025江苏南京工程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人(第一批)公告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 2025-09-05 10:17:56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聘用方式

(一)招聘岗位:管理岗。

(二)岗位数量:8个。

(三)聘用方式: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聘用人员实行校聘(人事代理)管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工程学院招聘系统”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njit.zp.kooci.net/。

技术咨询请扫附件中的二维码,咨询时间:报名期内工作日9:00—11:30、14:00—16:30。(仅提供报名网站技术问题咨询)。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09:00-9月12日16:00。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缴纳。通过资格复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it.edu.cn/)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尽填写有关信息,“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须且仅需按时间顺序填写高等教育阶段主要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

4、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

1、笔试:笔试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址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7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出现同分数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成绩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数考生,则直接以面试分数高低排序,面试分数高者录用。

(三)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公示、体检和聘用

(一)学校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考察,并报学校审批。

(二)公示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四)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五)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特殊情况,将以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延长。

六、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25-86118844

招聘工作监督联系电话:025-861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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